换言之,分散资本之间围绕价值占有展开的实际竞争中,一些资本创造剩余价值,另一些资本则满足于通过牺牲其他主体来获取转移性利润。②因此,从分析的角度来看,单个企业的利润一方面来源于劳动剥削的局部过程,另一方面也来源于纯粹的占有机制。被占有的利润是对资本家通过剥削劳动力集体获得的剩余价值总额的一种征收,它发生在资本所有者内部的分配冲突的终点。它也可能源于工资收入家庭的转移,例如消费贷款的利息。
地租问题同这种与生产承诺脱节的价值占有逻辑直接相关。土地所有权和自然资源是如此,金融部门也是如此。马克思谈到了“工业封建主义”———这是他从夏尔·傅立叶(CharlesFourier)那里借来的一个词。他认为,在法兰西第二帝国时期成立的股份制金融公司——法国不动产信贷公司试图垄断对工业融资的控制权。马克思评论道:他们并非为了进行生产性投资,而是为了通过股票市场投机来获取利润。他们提出了新想法,将工业封建主义置于股票市场投机的支配之下。①
技术封建主义
① Duncan K. FOLEY, « Rethinking financial capitalism and the “information" economy», loc. cit., p. 261.
②由斯图尔特(Steuart)发展并由马克思采纳的“转让利润”概念对应着这些转 移性利润。参见:Costas LAPAVITSAS,Profiting without Producing. How Finance Exploits Us All, Verso, New York, 2014, p. 141 − 147; Anwar SHAIKH, Capitalism , op. cit., p. 208-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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