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封建主义
这显然不是四十年来所遵循的道路。南希·弗雷泽总结道:
民主在各个层面都毫无意义。无论是外部法令(“市场”的要求、“新宪政”)还是内部收编(商业游说集团的控制、分包、新自由主义理性的传播),政治议程处处受到限制。曾经被认为完全属于民主政治行动范围内的事务,如今却被“市场”左右着。①
与此同时,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解体、广告轰炸的加剧,导致日常生活日益商品化。这往往产生原子化的主体性,局限于社会生活的被动消费者角色,沉迷于个人表现。
电子通信的广泛使用给公共领域带来的变化并没有抵消这种衰退。人们希望互联网能够促进民主复兴的想法似乎得到了证实。例如,在法国,2005年就欧洲宪法草案举行全民公决前的宣传活动时,网络的巨大影响力推动了公众讨论。这种潜力真实存在,但也有强烈的对立动力在起作用。我们知道,社交网络互动机制的复杂性限制了多元化对话的可能性,致使形成了很大程度上自主且彼此无关的循环,脸书鼓励这种现象,它按优先顺序排列发布内容的系统使用了用户的个人信息。①最后,大公司和政府安全机构对数据的大规模侵占威胁着民主的存在。更重要的是,随着数字版权管理(DRM)的发展和网络中立原则的削弱,互联网的民主潜力如今受到该行业大公司野心的威胁。最后,大公司和政府安全机构大量盗用数据,对个人和集体自由构成了前所未有的威胁。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参照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再封建化的概念,“数字封建主义”这一概念在文化与传媒研究领域得到了传播。②
① Nancy FRASER, «Legitimation crisis? On the political contradictions of financialized capitalism», loc. cit., p.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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