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中美互联网行业,美国产业互联网公司占据美股科技前20强的半壁江山,相比之下,中国的GDP约为美国的70%,但美国产业互联网科技股市值为中国的30倍,中国尚无领先的产业互联网巨头企业。可以说,产业互联网具备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消费互联网值得深思的三大问题
消费互联网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数字经济积累了大量的网民,畅通了网络空间的商品循环,创造了一批数字空间中的商业模式,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消费互联网20多年的快速增长还存在很多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是参与者之间的博弈往往是零和游戏。消费互联网竞争到最后往往是赢家独吞整个市场。因此很多早期互联网企业不计成本融资烧钱扩展业务,意图打败所有竞争对手。在形成垄断优势后,又对平台商户或消费者收取高昂的门槛费、服务费。这类商业模式在社会总体价值创造上贡献有限,因为过度关注流量,助长了假冒伪劣商品在网上的泛滥,甚至倒逼制造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二是利用人性弱点设计各种产品。网络市场形成初期所主导的自由理念,使网络上失信的违约成本极低,于是会出现很多企业利用人性的弱点设计各种产品来获取流量,罔顾消费者的长期利益和市场的良性发展。比如一些信息服务公司,通过各种打擦边球的图片、噱头标题吸引用户点击观看视频、新闻。这种利用人性弱点诱使用户使用产品的行为实际上是不正当的,甚至是触犯法律的。未来互联网经济的竞争,一定是在更公平、可信的环境下进行,这些利用人性弱点设计产品的公司很难长久生存。
三是互联网上普遍存在大数据杀熟、算法杀熟行为。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互联网企业根据大数据分析将用户群体划分为不同类别,进而收取不同的价格,这类杀熟行为有违市场公平、透明的原则,被杀熟的消费者一旦获悉后也会感到愤怒。平台企业与用户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而平台企业可以轻易应用算法分析客户的行为特征,进而形成歧视性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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