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在我国发展的教训,一是监管不完善、商业模式异化;二是P2P商业模式天然存在缺陷,难以持续。
P2P兴起之初是为企业和个人解决融资渠道狭窄的问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在2012年以后的几年时间里,P2P等互联网金融业务迅速发展,最高峰时我国网络借贷平台数量超过5 000家。但由于行业的进入门槛低,同时国内的相关监管机构对于这种新兴的借款平台没有及时出台相应的监管政策,风险开始集中暴露。为维护金融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2016年开始,国家陆续出台监管措施整治P2P行业,在2017年以后的强监管下,开始出现P2P清退潮,到2020年11月中旬,我国P2P清零落幕。
纵观P2P在我国的发展历程,自2006年实践至今,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2006—2011年:萌芽期。行业发展缓慢,以借鉴国外模式为主,以信息中介模式存在。随着英美P2P创新浪潮传入中国,2006年宜信首先实践,2008年拍拍贷首创国内小额信贷网站。这一阶段业务模式以信息中介模式存在,借款人基于授信额度在平台发布借款信息,投资人自行选择投资。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末,我国网贷平台数量大约有60家,活跃的平台只有不到20家,平均月成交金额为5亿元,有效投资人约为1万人。
2012—2013年:野蛮扩张期。市场需求激发高增长,但在监管不完善的情况下,P2P异化为信用中介。由于彼时我国金融市场尚不健全,且以间接融资为主,居民理财渠道有限,小微企业、个人融资难度大,P2P一定程度上弥补金融系统空缺,市场需求较大。2012—2013年,货币政策中性偏紧,部分信用资质较低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得贷款,P2P平台结合民间借贷开始对中小企业融资采用“线下审核+线上融资”模式,并要求借款方出具抵押物,同时平台承诺保障本金和利息,出现信用中介特点。
2013—2015年:风险暴露期。大量民间借贷、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涌入P2P行业,自融、资金池、庞氏融资等层出不穷,平台风险激增。这一阶段,P2P行业出现两次爆雷潮。第一次是2013年,宏观经济下行引爆部分平台风险。2012年以来经济换挡趋势明显,信用风险压力提升,而此时野蛮生长的平台自融、假标等乱象丛生,因此集中违约、资金抽离引发了部分平台卷款跑路等问题。第二次是2014—2016年,股市上涨导致流动性抽离,叠加监管政策落地,大量违规平台风险暴露。2016年4月,原银监会印发《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排查。在此期间,问题平台出现大量跑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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