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目前,全球重要国家和国际组织都积极探索数字经济规模的测算方法。美国与中国对数字经济的认识和统计上最大的区别是在数字经济的统计范畴的界定上,更具体地说,就是在如何处理基础数字经济部分和融合数字经济部分的关系问题上。美国主张将基础数字经济作为数字经济的直接和核心部分进行统计,而融合数字经济则作为产业溢出效应,归入其他各自行业统计。中国主张将基础数字经济和融合数字经济两个部分一起统计。
(二)代表性国家数字经济发展趋势
目前,全球数字经济体量呈现如下特点:各国数字经济排名与GDP排名基本相当;各国数字经济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从数字经济内部结构看,数字产业平稳推进,是数字经济的先导产业;产业数字化蓬勃发展、差距较大,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引擎;全球数字经济“三二一”产逆向渗透发展特征明显。
美国聚焦前沿技术的创新和突破,持续推动先进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德国通过工业4.0、“数字战略2025”等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以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日本以科技创新解决产业发展问题为重点,推动数字化转型、数字技术革新、数字人才培养,加速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英国以数字战略和数字经济战略为指导,致力于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技术创新和智能化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重心偏向产业互联网。
1.国外代表性国家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状况
全球各国都非常重视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具体情况如表1-2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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