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的长足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来了革命性、颠覆性变革,信用数据化、智能化程度不断提升,社会信用变得可计算、可存储、可编程、可流动、可变现、可治理;信用信息更为公开透明,信用资源更为复杂多变,信用流动变得更加迅速便利,信用价值更加显著突出,信用边界范围更宽阔,信用融合程度更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业已突破人格边界、制度壁垒、行业隔阂,在人格信用、制度信用、法治信用基础上,逐步走向智能信用、智慧信用、数据信用、协同信用、适时信用、共享信用、透明信用、精准信用的创新发展阶段,呈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态势,拉开了大数据时代社会信用建设序幕,全视域信用治理时机已经来临。
2.数字经济时代社会信用体系的特点
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仅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提供了思路,而且为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了力量。信用机制与数字经济二者互相融合、互相促进,共同作用于社会发展。数字经济时代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集中体现为四点,即信用监管平台化、奖惩精准化、信用信息动态化和信用信息多维化。
信用监管平台化。信用监管类服务就是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所提供的各种各样监管措施都应该有对应的服务,这个服务主要就是让社会公众能简单、方便、快捷地了解、查询和具体办理这些信用监管相关事项。<sup>70</sup> 借助于强大的数据和平台支撑,信用主体的基本信息、违约信息、违法信息等可以比以前有更加充分的披露,方便信用信息的传递,从而有利于为特定主体的信用“画像”,市场声誉机制能够得以真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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