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主奴辩证法是他在证伪了直接的感性意谓、知觉和知性对象世界之后,关于自我意识基本构架的讨论。其实,自我意识问题的本质是人类个体主体的确立。这也是当年崇尚个人意志的青年黑格尔派(青年马克思)的热情所在。不过,我们都明白,在黑格尔的逻辑中,个人主体实际上是一个被大写的绝对理念座架的伪主体(后来他的历史哲学中那个被使尽“狡计”的理性折磨的苍白“激情”)。这恐怕就是后来拉康那个大写他者(A)与个人赝主体(\$)关系的先在影像。当然,拉康的第一步是证伪弗洛伊德式的心理自我,伪自我是拉康镜像理论的逻辑目标。
关于自我意识,黑格尔有一个极其重要的规定,即“自我意识就是欲望(begierde)”①,欲望则意味着自我意识将不是自身独立的自足实体,它“只有通过扬弃它的对方(这对方对于它被表明是一个独立的生命)才能确信自己的存在”。在黑格尔这里,欲望已经脱离了常识意义上的欲求情境,自我意识作为欲望,不是简单地欲求一个物的对象,而是一个同样居有欲望的它的对方,“就意欲的对象——生命来说,否定或者是肯定一个对方,亦即出于欲望”。②言下之意,欲望的对象不是物,而是另一个欲望,即欲望着另一个欲望。以上观点,在拉康的欲望学说中得到了很重要的重新布展。
不可能的存在之真—拉康哲学映像
①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册,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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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册,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