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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数据伦理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本方法新解 · 第 11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5 · 人本方法新解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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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数据伦理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的人本方法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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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方法新解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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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三重时间尺度(微观、中观和宏观)也是我对权力的数据伦理学进行划分的核心依据。

从微观尺度来看,人们发现:对于人类的争议与协商而言,技术设计本身要么封闭,要么开放。例如,人工智能能动者的算法与数据处理过程可以是一个“黑箱”,它可以在没有人类干预的情况下自主进化。相反·它也可以在设计回路、透明度、审计性以及个人数据控制等方面邀约人类参与其中。在关注技术设计的同时,我还聚焦于人类设计师的设计与编程以及人类用户予以实施之时所处的微观时空。这里在对数据技术进行微观时间维度的分析之时,主要考虑的是数据设计本身以及设计过程是否具备对于文化价值协商的开放性。例如,设计过程是被锁定在一个不容置疑的技术数据文化当中,还是允许对这一过程中牵涉的利益进行批判性的评估?

就中观尺度而言,各类机构、大小公司、政府部门以及政府间组织在自身实践的价值观念与文化框架的可商讨性维度上同样游走于封闭与开放两端。选择自我封闭的实体将沿着常态发展,其基本都是循规蹈矩,不会节外生枝。选择开放的实体在遵规守法的基础上还会尝试提出针对价值协商与伦理反思的倡议、并且据此而付诸行动。当在不同的倡议抑或各种实体之间能够识别出针对特定主题的伦理反思模式之时,“数据伦理治理”可能就会找到用武之地。

最后,从宏观时间尺度上讲,社会技术发展与变革同样具有可分析性。当社会中的社会技术系统出现危机并且亟须危机治理之时、伦理反思与协商往往就会浮出水面(Hughes,1983,1987;Moor,

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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