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于劳动也适用。我们知道在商品生产者的生产活动中,他们要考虑直接生产过程期间的市场和需求状况。他们生产产品只是为了交换货币,为了把他们的私人具体劳动转化为社会抽象劳动。但是把个体劳动纳人整个社会运行机制中去只是预备性的、臆想性的,它还需要在交换过程中经受艰苦的证明,这种证明对于商品生产者来说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于是正如马克思说的,在生产阶段商品生产者的劳动活动是直接的私人的具体劳动,它间接地、潜在地是社会劳动。
于是当我们阅读马克思的著作,特别是他对交换如何影响价值和抽象劳动的论述时,必须经常自问,马克思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生产过程形式的交换或作为和生产阶段相对的独立交换阶段—指的到底是什么。马克思研究的是作为生产过程形式的交换,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清楚、明白地表明,没有交换,也就没有抽象劳动,没有价值。劳动仅仅随着交换的发展才获得抽象劳动的特征。当马克思说交换是相对于生产的一个独立阶段时,他的意思是甚至在交换过程之前,劳动和劳动产品就拥有了一定的社会特征,但这些特征只有在交换过程之中才能实现。在直接生产过程之中,劳动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它还必须成为(werden)抽象劳动。我们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可以发现很多类似的论述。我们从《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引用两段:“事实上,只有当这些特殊使用价值按照它们包含的劳动时间的长短的比例实际上彼此交换的时候,表现在这些使用价值上的个人劳动,才变成一般劳动,并且以这个一般劳动的形式变成社会劳动。社会劳动时间可以说只是潜伏在这些商品中,只是在它们的交换过程中才显露出来。”①在另外一处,马克思说,“商品作为二重存在而互相对立着,实际上作为使用价值,观念上作为交换价值。现在,它们彼此把自己所包含的劳动的二重形式表现出来了,因为特殊的实在劳动作为它们的使用价值而实际存在着,而一般的抽象劳动时间则在它们的价格上取得想象的存在。”②
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
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