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单位产品的价值量决定了能够找到买者的商品数量,两个数字(价值乘以数量)的乘积表达社会需要量,马克思总是把这种需要量理解为有支付能力的社会需要量①。如果1阿尔申衣服的价值是2卢布75戈比,买者在市场上寻找的衣服量等于240000阿尔申。社会需要量是这样表示的:2卢布75戈比×240 000阿尔申 = 660 000卢布。假设劳动在不同生产部门中是按比例分配的,如果1卢布代表1小时劳动创造的价值,那么平均社会劳动的660000小时就耗费在了衣服的生产上。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个数量不是由任何人事前规定的;没有人监督这个数量,没有人关心保持这个数量。它只是作为市场竞争的结果而建立起来的,在这个过程中它总是受到干扰,正如马克思一再指出的②,“偶然性和任意性发挥着……作用”③。这个数字仅仅表达了平均水平,或实际供求量围绕波动的稳定中心。这个社会需要量(6600000卢布)的稳定性只能由这个事实来解释,即它代表了两个数字的结合或者说乘积,其中之一是单位产品价值(2卢布75戈比),它是由生产技术决定的,代表了市场价格围绕波动的中心点。另一个数字(240000阿尔申)依赖于价值。对于既定生产部门来说,社会需求量和社会产量围绕660000波动,这是因为市场价格围绕2卢布75戈比的价值波动。稳定的社会需要量是作为价格波动中心的稳定的价值量的结果。④
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
① 马克思所指的社会需要通常是买者在市场上要寻找的产品数量,但是我们在这里不关心这些术语上的差异。我们的目的不是要定义术语,而是要区分不同的概念,即:(1)1单位产品价值;(2)买者在市场上按照既定的价值要寻找的单位产品数量;(3)单位产品价值乘以买者在市场上按照既定价值要购买的产品数量的乘积。重要的是强调既定产品的社会需要量并非独立于单位产品价值,而是以价值为前提。
②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716.
③同上,第206页。
④同上,第208页。
⑤同上,第209页。
⑥同上。
⑦同上,第7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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