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看到资本分配不符合劳动分配,相等的资本表现了不等的劳动。如果耗费在某个生产部门的100单位资本通过商品在市场上的交换和耗费在另一个生产部门的100单位资本等同化了,如果这些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同,这就意味着耗费在第一个部门的既定劳动量和耗费在第二个部门的劳动量等同化了,尽管第二个部门的劳动量不等于第一个部门的劳动量。现在我们还需确定的是耗费在不同生产部门且被等同化的劳动量到底是什么。尽管资本的大小在量上不符合它们所推动的劳动数量,这并不表示这些资本和劳动之间没有紧密的关系。如果我们知道资本的有机构成,我们就能看到这种关系。如果第一个资本包含80单位不变资本和20单位可变资本,第二个资本包含70单位不变资本和30单位可变资本,如果剩余价值率是100%,那么第一个资本推动40单位活劳动,第二个资本推动60单位活劳动。剩余价值率既定,“一定量的可变资本表示一定量的被推动的劳动力,因此也表示一定量的对象化劳动”。①“可变资本在这里(在工资已定时总是这样)成了一定量的总资本所推动的劳动量的指数。”①我们知道,在第一个生产部门中耗费的劳动总量是120单位(80单位过去的劳动和40单位活劳动),在第二个生产部门中耗费的劳动总量是130单位(70单位过去的劳动和60单位活劳动)。从既定生产部门(每个100单位)之间的资本分配开始,经由资本有机构成,我们到达了社会劳动在这些行业之间的分配(第一个生产部门120单位,第二个生产部门130单位)。我们知道耗费在第一个部门中的120单位劳动量和耗费在第二个部门中的130单位劳动量等同化了。资本主义经济在不等的劳动数量之间建立起均衡,如果它们是由相同数量资本推动的话。通过资本的均衡规律,我们达到了劳动分配中的均衡。实际上,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均衡建立在相同的劳动数量之间;在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下,均衡建立在不等的劳动数量之间。但是科学分析的任务在于清楚地阐明劳动均衡和分配规律,不管这个准则采取什么形式。如果我们研究由劳动价值决定的劳动分配简单图式(它依赖于劳动生产率),那么我们就得到了劳动数量相同的公式。如果我们假定劳动分配是由资本分配决定的,它在因果链条中发挥着中介作用,那么劳动分配准则取决于资本分配准则:相同资本推动的不等劳动量被相互等同化了。像之前一样,我们研究的主题仍然是均衡和社会劳动的分配。在资本主义经济中,这种分配是通过资本的分配实现的。这就是为什么劳动均衡的准则相比于简单商品经济更为复杂。
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6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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