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释了抽象范畴的理论特征之后,马克思问:“这些简单的范畴在比较具体的范畴以前是否也有一种独立的历史存在或自然存在呢?”①马克思回答道,这是可能的。从历史上说,一个简单的范畴(例如:价值)可以先于具体的范畴(例如:生产价格)。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简单范畴仍有原始的、未成熟的特征,它反映了“尚未发展的具体”所具有的关系。“比较简单的范畴,虽然在历史上可以在比较具体的范畴之前存在,但是,它在深度和广度上的充分发展恰恰只能属于一个复杂的社会形式。”②把这个结论应用到我们感兴趣的问题上,我们就可以说:劳动价值(或商品)在历史上“先于”生产价格(或资本)。它存在于资本主义之前的原始形式之中,只有商品经济的发展才为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生准备基础。但是劳动价值的发达形式只存在于资本主义之中。劳动价值理论阐明了一种关于价值、抽象劳动、社会必要劳动等范畴的逻辑完整的体系,表现了“既定整体的抽象的单方面的关系”,也即表现了抽象的资本主义经济。
在资本主义产生之前,商品是否按照和劳动耗费成比例的方式交换,这个历史性的问题必须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理论意义这个问题分开处理。如果第一个问题得到肯定回答,如果分析资本主义经济不需要劳动价值理论,我们就可以把这个理论看作政治经济学的历史引言,但是不能以任何方式把它看作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反之,如果这个历史问题得到否定回答,而且劳动价值理论被证明对于理解复杂的资本主义经济现象来说是不可或缺的,这个理论就仍然是经济理论的出发点,正如它现在所是的那样。简言之,不管如何解决在前资本主义时期劳动价值规律有何影响这个历史问题,它的解答丝毫没有免去马克思主义者的责任,即接受那些质疑对于理解资本主义经济来说劳动价值规律有重要理论意义的人的挑战。正如我们所揭示的,混淆劳动价值理论的理论和历史背景不仅是不得要领而且是有害的。这种方法突出了交换的比例,而忽视了社会形式以及价值作为社会劳动调节者所具有的社会职能,价值所发挥的这种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只存在于发达的商品经济也即资本主义经济之中。如果研究者发现了一些原始部落,他们生活在自然经济条件之下,很少交换,当他们确定交换比例时以劳动为指导,他们就可能发现价值范畴。价值成为超历史的范畴,成为独立于劳动社会组织形式的劳动耗费。①关注问题的“历史”背景导致忽视价值范畴的理论特征。其他理论家假设“自然经济发展成为货币经济,必须在自然经济中寻找交换价值的起源”,他们最终不是依据生产者在生产中耗费的劳动,面是依据在缺少交换和由劳动制造产品的必要性时生产者将不得不耗费
【马克思价值理论研究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3.
②同上,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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