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一种新的辩证法
互联网意义上的断裂,其特征的多功能性,以及对其未来的斗争,并不是这项技术所独有的,尽管它们在这里可能比其他地方更明显。所有的技术都建立了网络,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把人和事物结合在一起,由象征和因果关系的组合来决定。并且,这些网络中有许多是由代表了不同和相互冲突利益的相互矛盾的程序所贯穿的。必须抵制通过其主导团体的程序来界定网络的倾向。正如我在第二章中所指出的,所有的程序原则上都是平等的。每一个都有权占用网络的资源,并围绕它所代表的利益来组织网络。①
这是我们在互联网上观察到的模式,它们经常发生功能重叠,偶尔也有冲突。大多数用户在这种复杂性中感到轻松,不会试图用一个单一的概念对它进行总结。随着需求的增加,他们从一种程序(在两种意义上)转移到另一种程序。但是评论家选择了整体的一个方面,并将整个网络概念化为一个单一的主导程序。在这里我已经试图通过分析网络作为一种有争议的技术来恢复网络的复杂性。
第四章 讨论中的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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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Feenberg, Questioning Technology, 11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