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借用马克思的话来对数字生产方式下一个描述性的定义:数字生产方式不应当只从它是个体的数据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加以考察,更确切地说,它是这些个人在数字空间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在数字空间中表现自己生命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在数字空间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同他们在数字空间中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数字空间生产的具体条件。之所以这样来定义数字生产方式,是因为我们需要理解数字空间中的生产是如何发生的,只有阐明了这个问题,才能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维度来解析数字资本主义的奥秘。
数字生产可以是零散的,比如说发布微博、Twitter,甚至浏览朋友圈。当然,还有一类是专业的数字生产,如在TikTok和YouTube上创作视频,在文学网站上写小说。不过,所有这些数字生产离不开两个基本前提:
(1)首先,绝大多数数字生产依赖于平台系统,也就是说,无论发微博、Twitter,还是上传视频,实际上都是在一个具体的数字平台上进行的。平台如同一个被分割出来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之外,当然也可以从事数字生产,但是,那种数字生产没有人观看,也就没有数据一流量,产生不了数字资本主义社会独有的经济效益。所以,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所有的数字生产,如果要产生相关效益,就必须依赖于一定的数据平台。这就是为什么今天的数字资本主义同时表现为“平台资本主义”(platformcapitalism),正如尼克·斯尔尼塞克强调的:“最终出现的新业务模式,是一种强大的企业新形势——平台。平台通常由处理数据的内部需求而产生,并成为一种有效的途径,能独占、提取、分析和使用记录下来的日益增加的数据量。现在,这种模式已经扩大到整个经济体系。”①在这个意义上,平台是一种不同于产业资本主义阶段的工厂和企业的资本主义存在形式,工厂面对的是工人,企业面对的是员工,而数字平台仍然保留了工厂和企业,并将其纳入其内部,但是平台面对的更为根本的关系是用户(user),即那些在平台上注册的用户。所以,在数字资本主义或者平台资本主义之中,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变成了平台一用户之间的关系,与工厂一工人、企业一员工不同的是,平台一用户之间没有稳定的雇佣关系,如亚马逊的雇佣都需要应聘的人去注册一个用户,这种关系变成了不稳定的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数字资本主义用不稳定的、临时的、分包的生产方式,取代了之前稳定的、长期的、雇佣的方式。用户没有得到平台的基本保障,他们变成了零工经济、外包经济下的流众(precariat)。
如何思考全球数字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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