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然以网约车为例,在网约车平台上,真正从事劳动的不是那些平台公司所雇佣的员工,他们只是从事必要的平台的维护和发展工作;那些从事具体劳动的,是与平台公司没有雇佣关系的司机用户,他们只是以注册的方式加入到平台之中,并接受平台的信用评分,他们不存在被平台解雇的问题,因为他们的劳动只是与平台达成一种临时性协议关系。甚至网约车司机可以同时注册多个不同的平台,多方面地接单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同样,在网络直播空间中,网络主播并不隶从于任何一个直播平台,他们与平台的关系都是临时性的,不受任何的劳动法保障,他们的工作可以随时随地被平台终止,因为他们之间并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平台一用户关系。
在从雇佣的产业生产关系向平台一用户的数字生产关系过渡之中,还产生了一个值得关注的结果,即网红的赢者通吃模式的出现。在雇佣关系时代,由于资本家一工人的雇佣关系是相对稳定的,因此,一家企业赚的利润,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关系分配给工人,比如一家企业的一个月的营收是300万,而雇员大概是500人,那么这些员工的平均月收入在6000元左右,然后资本家可以根据不同职位级别和绩效,进行差额分配,但拿到最少收入的员工,也有一定的生存保障。但是,在平台一用户的关系中,却不是这样的状态,同样假设一个平台的月收入300万,但是他们平台有600万的用户,如果平均分配给这些用户,每一个用户只能拿到0.5元。对于平台来说,他们没有必要给所有的用户发钱,但是他们仍然需要维持一定的用户量,那么怎样保障这种模式继续运行呢?平台采用的策略是,在600万的用户中培养几个网红,如培养5个流量最大的网红,然后拿出250万分配给这5个大流量的网红,平台留下50万做自己的运营发展。而其他用户看到了网红拿到了巨额收入,于是也盼望着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网红,所以为了这个网红梦想,他们会更加辛勤地从事数字劳动。在这种模式下,网红成为赢者通吃的代表,他们拿走了平台运营收入的大部分,并营造了一个虚构的神话,让每一个用户都拥有了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网红,拿到与他们一样收入的错误的梦想。这就是数字时代平台一用户的生产关系的变革,网红的经济模式打破了雇佣生产关系的稳定性,进一步强化了平台一用户的生产关系的临时性和不稳定性,这意味着产业资本主义的稳定就业率的神话走向破灭,取而代之的是平台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平台一用户之间的不稳定的、转瞬即逝的关系。零工经济、兼职经济、直播经济,实际上就是平台一用户生产关系的直接
结语 数字资本主义批判的三重逻辑
① 托夫勒的原话是:“产销合一的制度意味着至少有一些活动必须采取多样化的方式来销售,也因而大幅改变了市场在经济社会中的角色。”参看[美]托夫勒:《第三次浪潮》,黄明坚译,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8年版,第285页。严格来说,托夫勒的这句话并不是针对数字时代的平台资本主义而说的,但是,这个产销合一的产消者的概念特别适用于今天的数字劳动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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