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nomm)的力量似乎贯穿在纪律之中。这是现代社会的新法则吗?我们可以说,自18世纪以来,它已与其它力量——律法、经、传统结合起来,并给它们划定新的界限。“规范的”被确定为教学中的强制原则,与此同时引出了一种标准化教育和建立了“师范学院”(ecolcs rormales)。在组织一种全国性医生职业和一种能够贯彻统一的健康规范的医院系统的努力中.它得到确立。在使工业生产过程和产品标准化的努力中,它得到确立(关于这个问题,可参见Canguilhem的重要论述,171\~191)。与监督一样并且与监督一起,规范化在占典时代未期成为重要的权力于段之一,因为曾经表示地位、特权和依附关系的标志正逐渐被一整套规范级别所取代,至少是以后者为补充。后者不仅表示在一个同质社会体中的成员资格,而且也在分类、建立等级制和分配等级中起一定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规范化力量是强求一-律的。但由于它能够度量差距,决定水准,确定特点,通
第三部分·第二章 规训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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