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各种文牍技术所包围的检查把每一个人变成一个“个案”。这种个案同时既成为一门知识的对象,又成为一种权力的支点。个案不再是决疑法或法理学中的那种确定一种行为并能修改对某一准则的运用的-组证据。它就是那个可描述、判断、度量及与他人比较的具有个性的人。而且,它也是那个必须加以训练、教养、分类、规范化、排斥等等的个人。
长期以来,普通的个性——每个人的日常个性—一直是不能进人描述领域的、被注视、被观察、被详细描述、被一种不间断的书写逐日地跟踪,是一种特权、一个人的编年史、生活报道、死后的历史研究,是他的权力象征仪式的一部分。规训方法颠倒了这种关系,降低了可描述个性的标准,并从这种描述中造就了种控制于段和一种支配方法。描述不再是供未来问忆的纪念碑,而是供不备之需的文件。而且,这种新的描述是最鲜明的,因为规训结构是很严格的。自18世纪起,与规训机制的发展曲线相一致,儿童、病人、疯人、因徒都愈益容易成为个别描述和生平记载的对象、这种把现实生活变成文字的做法不再是把人英雄化,而是一种客观化和征服。如同国王的编年史或绿林好汉的传奇一样,精神病人或罪犯的经过仔细核对的生平也属于具有某种政治功能的书写内容,但是所使用的权力技巧截然不同。
由于检查是同时从仪式上和“科学”上对个人差异的确定,是用每个人的特点来确定这个人(与典礼不同,典礼是用具有各种标志的场面展示地位、门第、特权和职务),检查就清晰地标示了一种新的权力运行方式的出现。在这种方式中,每个人都获得自己的个性并以此作为自己的身份标志,他通过这种身份与表现他和使他成为“个案”的特征、计量、差距、“标志”联系起来。
第三部分·第二章规训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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