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精英们的新角色是犹太委员。产生犹太委员的办法多种多样—在东部一些较大的犹太人区里,纳粹坚持举行选举;而在西部根基久固的犹太社区,却一直都是围聚在当地的集市广场上,然后从一群德高望重的长者中任命主席。大量的事例证明,“犹太地区”的纳粹监察官渴望维持并提高任命的犹太领袖的威望;他们需要利用“犹太委员会”的势力得到犹太大众的消极苟安。1939年9月21日,海德里希①从柏林给新近占领波兰城镇的德国指挥官们发去一封快函,在这封著名的信件里,他强调犹太长者委员会应该“由仍具影响的知名人士和犹太拉比组成”—而且清楚地开列了一长串重要的任务,长者委员会将单独为它们承担责任,进而享有控制权并赢得威望。可以揣测,纳粹坚持要借犹太人的手处理在犹太人区的一切事务,其中一个居心叵测的因素,就是希望使得犹太领导阶层的权力更加明显和更具慑服力。犹太人实际上就脱离了正式的行政机关的管辖(这在德国是一步一步实现的;而在占领区则来得比较陡然),而完全和无条件地落入了与他们同一信仰的领袖之手,这些领袖则听命于一个同样脱离了“正式”权力结构的德国机构,并向它做汇报。1940年,塞弗特提出并编撰了犹太人区这种殊为奇异的自治与隔离的混合在法理上的原则:
五 诱使受害者合作
①海德里希:在二战期间负责纳粹德国的帝国安全中央办公厅(RSHA),这个办公厅包含了保安警察和党卫队的保安部,在屠杀犹太人过程中发挥了必不可少的作用。—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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