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经过行动者的同意而将责任转移到上级命令的权利当中,行动者就被投入了一种代理状态(agentic state)⑩一种把自己看做是给别人执行意愿的状况。代理状态与自主状态正好相反。(这样,虽然它另外包括着行动者的自我界定的意义,并且它又把行动者行为的外在根源——那些隐藏在行动者“被他者指引”背后的力量——精确地定位在制度化等级体系中的特殊一点,但它实际上与他律是同义词。)在代理状态中行动者完全服从于上级权威界定与监控的局势;在对这种局势的界定中就包括了对作为行动者权威代理人的描述。
然而,在一个复杂的进程中,责任的转移实际上是一个基本的行动、一个单独的单元或者一栋建筑大厦。它是在权威体系中的一个成员与另一个成员之间,在行动者与其直接上司之间延展开的狭窄空间中发生的现象。由于结构简单,米格拉姆的实验不能追踪这种责任转移的更多后果。尤其是,由于他们有意关注微观,侧重于复杂组织的基本细胞,因此不能处理“组织的”问题,比如,一旦责任转移不断地发生在官僚组织的各个等级层次中,那么官僚组织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我们可以猜想,这样一种连续不断、处处存在的责任转移所造成的全部后果就将是造就一种自由漂流的责任,也即造就了一种情境,在此情境当中,组织中的每个成员都相信,并且在被询问时都会说他是受别人操纵,而被别人指认为是责任承担者的人又会把责任再推诿给他人。可以说组织在整体上是一个湮没责任的工具。协调行动之间的因果链条被掩饰起来,而被掩饰的事实恰好就是这些行动产生效力最有力的因素。责任在本质上可以被“取缔”的事实使得集体执行残酷的行为变得更加容易了,而这些行为的参与者都相信责任在于一些“适当的权威”身上。这意味着逃避责任不只是在行为被指控为不道德的时候,或者更糟一些,被指控为违法的时候,图着方便的借口而采用的事后策略;这自由漂浮的、飘流无定的责任恰是不道德或者违法行为发生所需的条件,并伴随着那些通常无力打破传统道德的统治的人顺从地乃至自愿地加入。在实践中,自由漂流的责任意味着那样的道德权威尚未被公开挑战或者否定,就已经不起作用了。
六 服从之伦理(读米格拉姆)
⑩ 米格拉姆,《服从权威》,p.104。
①米格拉姆,《服从权威》,p.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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