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党员都在说“犹太人应该被杀绝,很明显,这是我们计划的一部分,消灭犹太人,彻底灭绝,是的,我们就这样做”。然后这八千万优秀的德国人都出现了,每个人都有自己像样的犹太人。其他的人当然都是猪猡,不过这一位确实是顶尖顶尖的犹太人。
看起来,使亲身的印象与抽象的原型相分离,而又使每一位逻辑学家相信无可避免的冲突得到防止的,是前者受到了道德的浸润,而后者却保持着道德中立、纯粹理智的特征。亲身印象赖以在其中形成的那种接近与责任的背景,被一堵厚厚的道德的墙垒围在中间,那是“纯然抽象”的论证所无法穿透的。理智上的原型或许是很有说服力的,或许是阴险的,然而它应用的脚步在个人交往开始的领域面前戛然而止。作为抽象范畴的“他人”就并不与我认识的“他人”进行交往。第二类人属于道德的范围,而第一类人则被严格地排斥在外。第二类人位居善恶的语义范围,它坚决不向效率话语与理性选择做一点屈服。
道德责任的社会压制
我们已经知道在弥漫开来的异类恐惧症与纳粹设计并执行的集体屠杀之间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另外,不断积累的历史资料也有力地表明,规模空前的大屠杀不是(或者说,完全有可能不是)蛰伏的个人倾向的醒悟、释放、提升、变得强烈或者突然爆发的结果。从任何其他意义上讲,不管个人的面对面的关系可能会偶尔变得多么酸楚与痛苦,大屠杀也不会是由此产生的敌意的延续。这样一种以个人为基础的仇恨的延伸有一条明确的界线。在更多的情形中,它拒绝被推到超出由对他人的基本责任所划定的界线之外,这些责任必定就内在于人的接近、“与他人相处”之中。大屠杀得以完成的条件也许仅仅是使基本的道德驱力的影响弱化、使屠杀机器与这种驱力产生并起作用的领域相隔离、使这种驱力边际化或者对于任务而言彻底无关。
七一种道德的社会学理论初探
引自费斯特,《德意志第三帝国的面孔》,p.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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