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启蒙虽然提醒了信仰,使之注意其自己的那些孤立的没联系到一起的环节,但对它自己本身却也还同样是没有启开蒙昧,同样是认识不清的。它以纯粹否定的态度对待信仰,只因为它把它的内容排除于它的纯粹性之外,把它的内容当成它自身的否定物。因此,它既没有在这种否定物中,在信仰的内容之中认识自己本身,它因此也没有把它所提供的思想跟它提供出来的思想所反对的那种思想两者结合起来,联系起来。由于它没认识到,它所谴责的在信仰方面的那种东西直接就是它自己的思想,所以它自身总是处于两种〔思想]环节的对立之中,它只承认两种环节之一,具体说,它每次都只承认那与信仰相对立的一个环节,而另外一个环节,它就使之与前一环节分离开来,恰恰象信仰的做法一样。因此它并不统一两者从而创造出两者的统一体、概念,而勿宁是,概念在它面前出现是自为地发生出来的,换句话说,它只是发现到现成存在着的概念而已。因为,纯粹识见的实现〔运动],从本质上说,恰恰是这样的:首先,那以概念为本质的纯粹识见自己本身异化为一个绝对的他物,否认了自己(因为概念的对立是绝对的),然后再从这个他物回到自己本身,也就是说,回到它的概念。—但启蒙仅只就是这个运动,它是纯粹概念的一种还没有被意识到的活动,这种活动诚然达到了它的对象,也就是说,达到了它自己本身,但是它把对象亦即它自己当成了一个他物,并且它也不认识概念的性质,即是说,它也不知道,那无差别的东西就是绝对分裂着自己的东西。—因此,纯粹识见在反对信仰时所以是一种概念势力,乃是因为它是把信仰意识中各自孤立的环节联系到一起去的运动,而由于这么一联系,信仰各环节之间的矛盾就显现出来了。纯粹识见所以能对信仰施加暴力,其绝对权利就在这里;但是,识见所以能使这种暴力成为现实,产生实效,则恰恰在于这样的事实,即信仰意识本身即是概念,而且本身承认了纯粹识见给他找出的那个对立面。纯粹识见于是保有了它反对信仰的权利,因为它使信仰本身所必要的和信仰本身所已有的东西在信仰那里成了有效准的东西。
第六章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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