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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麟全集 精神现象学(下) · 第 105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12 · 第六章 精神

书名
贺麟全集 精神现象学(下)
作者
未记录
印刷页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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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从 0 开始)
章节
第六章 精神
U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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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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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启蒙所以坚持认为它有权利反对信仰意识,其根据又在这里,即当它把信仰意识所崇拜的对象看作石头和木头之类的一种有限的拟人的规定性时,信仰意识自己对这个看法也是接受的、承认的。因为,由于信仰意识是这样一种分裂为二的意识,它既有一个现实的彼岸,又有这个彼岸的一个纯粹的此岸,所以事实上信仰意识本身对它所崇拜的对象也抱有这种感性事物的看法,即是说,也认为这是自在而自为地有效准的东西;不过信仰意识并没有把关于自在而自为存在着的东西的两种看法,亦即有时认为是纯粹本质而有时又认为是一个普通的感性事物这两种看法,结合到一起。——甚至连它自己的纯粹意识也不免受这后一种看法的影响;因为,由于它的超感性世界里没有概念,所以它这超感性世界的诸差别就是一系列独立的形态,而它们的活动就是一种不期然而然的偶发事件,换句话说,超感性世界的诸差别都只是属于表象方面的东西,它们本身都具有着感性存在的样态[1]。—至于启蒙呢,在它这一方面也是一样,它同样把现实孤立为一种被精神遗弃了的本质,把规定性孤立为一种固定不移的有限物,仿佛既不是本质的精神活动中的一个环节,又不是无,也不是一种什么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东西,而勿宁是一种消逝着的东西。

第六章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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