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的藏经阁 · 原书印刷页

贺麟全集 精神现象学(下) · 第 135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42 · 第六章 精神

书名
贺麟全集 精神现象学(下)
作者
未记录
印刷页
135
PDF 物理页
142(从 0 开始)
章节
第六章 精神
UUID
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
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dcfcaedac37dddf8dd347c5414333856eec6337e2128af5e9746115d483763e9

但在实际行为中,意识是把自己当作这个[特定的」自我,当作一种完全个别的意识的;它是针对着现实本身并以现实为目的的;因为它盼望实际上有所完成。义务一般于是落到它〔这现实意识]以外的另一本质中,而这另一本质,乃是纯粹义务的意识和神圣立法者。行动着的意识,因为它在实际行动着,于是只把(纯粹义务的)对方或他物看作是直接有效准的东西,因此纯粹义务是属于另外一个意识的内容,只是间接地被行为着的意识看作是神圣的,其所以间接,是因为它是属于另一意识的。

这样一来,义务作为自在自为的神圣的东西,其效准性既然被设定为落到现实意识以外了,那么因此,现实意识,作为不完全的道德意识,就是只站在一方的,片面的。从其知识方面说,不完全的道德意识知道自己的知识和信心是不完善的和偶然的,同样,从其意愿方面说,它也知道自己的目的是受感性所影响的。由于它的价值不高的缘故,它就不能把幸福视为必然的,而只能视为一种偶然的东西,并且只能指望因恩赐而获得幸福。

不过,尽管不完全的道德意识的现实是不完全的,它的纯粹的意志和知识却把义务当作本质;因此,在概念中,在与现实相对立的意义下的概念中,或者说在思维中,它是完全的。但是,绝对本质正是这种被思维的东西,被设定于现实之彼岸的东西;因而它是这样一种思想,在这种思想中,道德上不完全的知识和意愿被当成完全的知识和意愿,而且在这种思想中,正因为这不完全的知识和意愿被当成是最重要的东西,所以它也就按照高尚的道德价值,也就是说,按照这不完全的道德意识所应得的评价,给予幸福。

第六章 精神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