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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麟全集 精神现象学(下) · 第 237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44 · 第七章 宗教

书名
贺麟全集 精神现象学(下)
作者
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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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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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从 0 开始)
章节
第七章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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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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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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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神圣的自我意识的直接存在]

只要自我意识仅仅片面地理解它自己的外在化,虽说它的对象因而对它来说既是存在又是自我,而且它知道一切定在都是精神的东西,然而真正的精神却还没有成为它的对象,即因为存在一般或实体本身没有从它那一方面出发同样地外在化它自身而成为自我意识。因为在那样情形下,一切定在只是从意识的立场看来才是精神的东西,而它本身并不是如此。照这样看来,精神只是一种想象的定在。这种想象即是狂诞情绪,它给自然和历史,给世界和早期宗教的神秘观念附加上另外一种不同的内心意义[1],既不同于在现象上它们直接呈现给意识那样,而且特别在宗教那里,也不同于自我意识在宗教中所知道的那样,殊不知宗教乃是自我意识的宗教。但是这种意义乃是假借来的,是一件不能遮掩那赤裸裸的现象的外衣,因而不能赢得人们的信仰和尊敬,仍然不过是意识的阴沉沉的黑夜和特有的狂诞憧憬罢了。

因此,客观的东西的这种意义,如果不是单纯的想象或幻想的话,则它必须有其自在的本来的意义,这就是说,首先它必须对意识来说是从概念发生并且以必然性的方式而出现的。这样那自己认识的精神就对我们发生出来了,它是通过对直接意识的认识,或者通过对存在着的对象及其必然的运动的意识的认识而出现的。第二,这个概念,由于是直接的概念,也以直接性的形态为它的意识的对象,它自在地亦即按照概念的必然性而具有自我意识的形态,象存在或直接性(直接性就是感性意识的没有内容的对象)外在化其自身,并对意识说来成为自我那样。—但是直接的自在存在或存在着的必然性本身是和思维着的自在存在或对必然性的认识有区别的—但这一区别同时又不存在于概念之外;因为概念的简单统一性就是直接存在本身。概念既是自身外在化的东西或被直观到的必然性之〔向主观〕转化,它也同样是在必然性内即是在自身内,并且知道并把握这必然性。—那采取自我意识形态的精神之直接的自在存在并不是别的东西,而即是现实的世界精神达到了这种关于自身的知识。然后这种知识才又进入它的意识,并且作为真理而进入它的意识。至于这情况如何发生的过程,上面已经阐述过了。

第七章 宗教

[1] 这是对新柏拉图主义那种妄诞的忘怀自我与神为一的神秘主义的简单评述。——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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