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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麟全集 精神现象学(下) · 第 274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81 · 第八章 绝对知识

书名
贺麟全集 精神现象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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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第八章 绝对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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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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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精神关于自己的知识的形式向前开展的运动,就是精神所完成的作为现实的历史的工作。宗教的社团,就其最初是绝对精神的实体说,乃是一种粗糙的意识,这种意识的内在精神越是深刻,它就具有越野蛮的和严酷的定在,而它的蒙昧的自我对于它的本质,对于它的异己的意识内容,就要担负越来越艰苦的工作。只有意识放弃了以一种外在的即异己的方式来扬弃异己存在(Fremdsein)的希望以后,意识(因为被扬弃的异己的方式就是向自我意识的回复)才转向它自己,转向它自己的世界和现在,才发现这世界是它的财产,从而迈出了从理智世界下降的第一步,或者毋宁说,才以现实的自我来使理智世界的抽象要素具有生命或精神。意识通过观察,一方面发现了定在是思想,而且对定在有了概念式的理解,同时反过来,它在它的思维中看见了定在。[1]当意识首先这样抽象地表述了思维与存在、抽象的本质与自我的直接统一,当它以更纯粹的方式把最初的光明本质表述为广延与存在的统一(因为广延是比光明更相似于纯粹思维的简单性),并从而使东方的实体在思想中重新苏醒[2],同时,精神却在这个抽象的统一性、这个无自我的实体性面前畏缩倒退,而坚持个体性以与实体性相对立。[3]然而,只有当精神在教养中把个体性外在化,从而使个体性成为定在并把个体性贯穿在一切定在中,只有当精神达到了效用的思想[4],并且在绝对自由的原则下把定在理解为它的意志之后[5],精神才把它的最内在深处的思想揭示出来,并且把本质表述为“我=我”。[1]但是,这个“我=我”乃是自身反回到自身的运动;因为,既然这个等同性作为绝对否定性是绝对的差别,所以“我”的自身等同性就和这个纯粹的差别相对立,而这个差别既是纯粹的,并且对于认识自己的自我来说同时又是对象性的差别,它就必须被表述为时间,这样一来,正如从前本质曾被表述为思维与广延的统一,现在本质就应被理解为思维与时间的统一;但是,孤立的差别,听其自身不静止、不停顿的时间,反而会陷于自身崩溃;时间是广延的对象性的静止,而广延则是纯粹的自身等同性,即我。或者可以说,我(Ich)不仅仅是自我(dasSelbst),而且它是自我的自身等同性;不过,这个等同性是完全的和直接的自身统一性,换言之,这个主体同样是实体。实体就其自身说似乎只是空无内容的直观,或者,是对这样一种内容的直观,这个内容作为特定的内容,只会具有偶然性而没有必然性;只有当实体被设想为或被直观为绝对的统一性时,它才会被认为是“绝对”,而一切内容,就其多样性而言,都必定会在实体之外而被归入于不属于实体的反思,因为实体不是主体,不是反思自己和在自身中反思自己的东西,也就是说,实体没有被理解为精神。如果真的要谈到某种内容的话,那末情况就会是这样:一方面,内容的存在好象是为了被投到“绝对”的空虚的深渊里似的;另方面,内容好象是外在地从感性知觉那里袭取而来的。知识仿佛是达到了事物,达到了与知识本身不同的事物,并且达到了多样性的事物的差别,不过谁也不理解,这一切是怎样和从哪里来的。[2]

精神现象学(下卷)

[1] 笛卡尔。——原编者注

[2]斯宾诺莎。——原编者注

[3]莱布尼兹。——原编者注

[4]“启蒙主义”的原则。——原编者注

[5] 康德。——原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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