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的藏经阁 · 原书印刷页

贺麟全集 精神现象学(下) · 第 65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72 · 第六章 精神

书名
贺麟全集 精神现象学(下)
作者
未记录
印刷页
65
PDF 物理页
72(从 0 开始)
章节
第六章 精神
UUID
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
来源类型
original_book
页面 SHA-256
0aa9f7699615a2ffbc99b970bcad66ea893171f33cd9bdf2fefb68f48c772940

自我意识能够摆脱任何个别的方面,因此,它即使跟某一个方面发生关联,也仍然能被承认为并自在地称得上是自为存在着的东西(本质)。不过在这里,它从它的最固有的最纯粹的现实或它的“我”(Ich)这一方面来看,它发现自己在它自己之外,受制于一别的自我意识,它发现它的人格本身受制于一别人的偶然的人格,取决于某一时刻的、某一任意决定的或某一最不相干的环境的偶然性。—在法权状态中,处于对象性本质的势力支配之下的那个方面,乃是一种可以予以摆脱的、偶然的内容,至于自我,就其本身而言,是不受客观势力的影响的,相反,自我倒不如说是得到承认了的。不过在这里,自我看出它对自己所怀抱的确信作为确定性来说是最没有本质的东西,看出它的纯粹人格是完全没有人格的东西。因此它的感激精神既是出于这种最沉重的背离抛弃的情感,又是出于最深刻的激怒叛逆的心理。由于纯粹的我见到自己在它自己以外,并且是支离破碎的,于是在这个支离破碎中,一切具有连续性和普遍性的东西,一切称为规律、善良和公正的东西,同时就都归于瓦解崩溃;一切一致的同一的东西都已解体,因为,当前现在的是最纯粹的不一致,绝对的本质是绝对的非本质,自为存在是自外存在(Aussersichsein);纯粹的我本身已绝对分裂。

因此,这种意识即使从财富那里取回了自为存在的对象性并且扬弃了这种对象性,它却不仅仍象前面的〔自身]返回那样在概念上没有达到完成,而且它本身也并不感到满意;在这个返回中,自我既然感觉它自己是一种对象性的东西,那么在纯粹自我本身之中就设定了直接矛盾。但是作为自我,这种意识同时又高居于这个矛盾之上,成为绝对的伸缩性,而既是伸缩性,它就重新扬弃这个自我之被扬弃,重新抛弃它的自为存在之变为一种异己物这一被抛弃,它就反抗它自己本身之这样被接受,而且在被接受的过程本身之中是自为的。[1]

第六章 精神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