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
逻辑学诸范畴与价值形式
黑格尔《小逻辑》§18①
I逻辑学:理念的自在自为的科学
Ⅱ自然哲学:理念的异在或外在化的科学
Ⅲ精神哲学:理念由它的异在而返回到它自身的科学
阿瑟
I流通:资本总公式的科学
Ⅱ生产:资本进入他者之中
Ⅲ积累:流通和生产的统一
黑格尔《小逻辑》§83②
逻辑学由三个部分组成:
Ⅰ存在论
Ⅱ本质论
Ⅲ概念论和理念论
这就是说,逻辑学作为关于思想的理论可分为这样三部分:
I思想的直接性:自在或潜在的概念
Ⅱ思想的反思性或间接性:自为存在和假象的概念
Ⅲ思想返回到自己本身和思想的发展了的自身持存:自在自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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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①[德]黑格尔:《小逻辑》,§18,59页。
②德]黑格尔:《小逻辑》,§83,185页。译文有改动。—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