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们一开始(通过从交换关系世界中的分析性抽象)把价值归于单一的商品,那么因为价值具有纯粹社会现实,所以人们就立即在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创造了矛盾。①既然孤立的商品缺乏“与它的自然形式不同的价值形式”②,那么,这样的商品就只能显现为特殊的使用价值,但与此同时,这样的商品也要求实现使用价值的普遍否定性,因为那是价值被社会地建构的方式。③如果价值不能显现在孤立的商品中,那么尽管“本质必定要表现出来”④(黑格尔语),但事实上价值并不能真正地存在于这种情况中。因此,通过上面所说的商品找到将作为价值的自身与作为使用价值的自身区别开来的方法,即将这一价值表达为他者而非自身,那么人们可以说:由于这一矛盾要被取代于是才产生“需求”(demand)。这种情况要求另一种商品作为它价值的等价物。马克思正确地看到,在这种简单关系中作为把其他一切商品排除在外的特殊商品的货币胚胎是“自为存在的价值”,它将商品价格中的充分价值形式反映到商品上。
注意到以下一点是重要的,即整个观点被概念驱动着:对有意义的价值概念来说,货币是必需的。在马克思的准因果叙述中,下述说法是无迹可寻的:商品交换者由于他们的处境结构而具有一种发明货币的趋势。如果内在于商品中的价值仅在通往更高的范畴—货币的辩证运动中才能实现,那么这样的商品自身就具有矛盾的特征。要解决这些矛盾,既不能废除商品,也不能丢弃商品,而只能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巩固商品的发展,“创造这些矛盾能在其中运动的形式”①。而且,货币自身被证明是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矛盾统一体在更高层次上的具体化。每一次进一步具体化都是如此。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资本主义是否能最终解决这一矛盾?或者,无论资本主义如何改变自身,它都无法与自身和解吗?资本主义将耗尽它“发展的空间”吗?
80
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61\~62页。
②同上书,66页。
③同上书,50\~51页。
④G.W.F.Hegel,The Encyclopaedia Logic,§131,1991.[德]黑格尔:《小逻辑》,§131,2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