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勒兹与加塔利在《何谓哲学?》中说:
艺术的目的,伴随材料方式,在于由客体的知觉与知觉主体的状态中攫取觉知,由感情中攫取如同由一状态到另一的情感。提取感觉的团块,感觉的纯粹存在。[1]
艺术不是单纯地再现知觉与感情,不管这个知觉多么细腻、解析度多么高,也不管感情多么丰沛,重点在于每一次都必须以生成的观点重新问题化的知觉与感情,每一次都必须被执行的离开形式、倍增语言与裂解感觉,简言之,对既有知觉与感情的解域化作用。在上述引文之后,生成明确被用来定义情感:
情感是人的这些非人生成,就如觉知是自然的非人风景。[2]
“非人”,因为人已裂解为物质元素的集体性,由一群分子的微观动态所取代。对德勒兹而言,艺术创作与哲学思考从事着类似的操作,都必须由事物状态中提出“已经是分子的生成”。换言之,既不是人思考亦不是人创作,而是思考与创作都以解域化作用展现了由物质元素的集体性所给予的运动与强度。我们曾将运动定义为经度,经度的感觉便是觉知,纬度涉及强度,它的感觉便是情感。生成很明确地不是由人的知觉出发所感知的运动或改变,不是这个或那个知觉主体所拥有的感情,而是由整体物质元素所展现的运动
第二章 空间
[1] QP, 158.
[2] QP, 160.
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