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等价交换的概念再次发生变化。转化后,等价交换不再包括同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下的再生产(RSNLT)所生产出来的商品。相反,它包含的是能生产相同利润率的商品。①出于同样的理由,等式(8.1)和等式(8.2)在一般意义上不再成立,MEL只有在知道了商品价格之后(而非之前)才能被确定,而且它不是对每件商品而言的,它是对商品整体而言的。商品价格并不决定于商品价值和货币商品价值的一对一的关系。相反,它们同时决定于预付资本的增殖率(参见第二章第一节和第五章第三节):
$$
\begin{array} { r l r } { p = } & { { } \big ( p A + w l \big ) } & { \big ( 1 + r \big ) } \end{array}\tag{8.3}
$$
这个等式反映了马克思的观点:“从长期来看生产价格是供给的条件,是每个特殊生产部门商品再生产的条件。”②
由转化而来的价格形式的变化意味着任何单个的商品都不能履行价值尺度的职能。在分析的这个阶段,价值的测量就是在持续的相对价格体系中,判定预付资本的增长率,确立相对复杂意义上的等价交换。换句话说,货币商品不再像以前(当绝对价格在相对价格之前就已经从逻辑上被决定了时)那样独立地测量其他商品和生产过程的价值。
马克思的价值:当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
① 劳动力以及其他不以利润为目的生产出来的商品除外。参见第二章第二节和第四章第二节。
② 参见 Capital 3(p.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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