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债的虚拟性源于债券并不对应任何实际的资本积累过程,而仅仅是对未来税收收人的预支,这些收入本身又取决于经济主体未来经济活动所创造的收益。然而,与股票和债券的可交易性一样,这些债务凭证的可交易性也引人了一个赋予虚拟资本充分力量的新维度流动性。可交易的权益同时代表着两种东西:一是获取收益流的渠道,二是随时可以按照金融界对预期未来回报的自我指涉评估转换为实际货币的财富。
可交易股票形式的资本虚拟性将我们带回了流动性悖论的问题上。虽然银行危机与信用货币缺乏事后验证有关,并表现为银行挤兑,但金融危机会转化为股票市场崩盘。当太多代理人试图同时抛售证券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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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虚拟资本:概念的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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