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过去我们经济学史学界的相关评价不同,我发现李斯特的经济学有着明显的值得肯定的独特之处:他站在不发达民族资产阶级的立场上,在以一种维护本国私有者利益的“国家经济学”来和古典经济学的所谓“世界主义经济学”相对抗中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李斯特可能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中一位较早在肯定古典经济学的前提下,提出经济发展的民族个性问题的经济学家。与斯密、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的所谓世界主义不同,他将政治经济学看成是一种研究各个民族经济发展的特殊道路的科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最重要之处,被确认为必须着眼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这也是同期罗雪尔所代表的德国经济学历史学派的一个重要原则。罗雪尔等人在分析国民经济学发展的具体道路中提出了所谓“从合理性走向不合理性”的历史观点。我想,这可能是在分析社会历史发展理论中较早出现的“特色论”。李斯特的这一观点是不能被简单否定的。下面,我们将来分析一下李斯特的理论论证。
李斯特的观点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DasnationaleSystem derNaturÖkonomie)和《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Dasnationale System der politischen Ökonomie)两本书中。在他的理论分析中,李斯特将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视为重视财富本身的“价值理论”,因而,他提出要关注创造财富的力量的国家“生产力理论”。李斯特自己说,法国经济学家查·迪潘①第一个在《法国的生产力和商业力》一书中充分认识到生产力的重要性。②李斯特曾形象地比喻,前者的老师是“消费者”,后者的老师是“生产者”,一个重视财富的结果,一个重视生产的能力。③相对而言,前者“对物质产品的重视远远超过使物质产品的生产成为可能的创造力的重视”④。并且,李斯特认为生产的“力量的确比财富更加重要”,一个国家的生产力(Produktivkraft)是一种动力,“新的生产资源可以由此获得开发”,“生产力是树之本,可以由此产生财富的果实,因为结果子的树比果实本身价值更大”。⑤他甚至直接指出,“国家状况主要决定于生产力的总和(zugängliche Produktivkräfte)”。我以为,李斯特的这些观点在社会历史理论中是极为重要的和有价值的。因为,生产力的观点实际上第一次真正摆脱了对社会基础的理解中那种实体性的看法,确定了社会基础的功能性的规定。从结果形态上的财富到发生学意义上的生产之能力,这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观进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物质生产力的概念,明显受到李斯特这一观点的影响。同时,李斯特在此甚至看到了政治力量、生产力与财富之间的作用与反作用,注意到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之间是相互作用的关系。⑦当然,李斯特这里所说的生产力是物质与文化能力的总和,还是一个十分含糊的判断。为什么会这样?我们来看他自己的分析。
第四章 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前夜的实验性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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