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即是说,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之下的劳动主体,作为一种丧失了任何客观实现条件的纯粹独立的存在,是一种特殊的历史结果,而且是悲惨的历史结果。
(2)从肯定方面看的非对象化劳动,非价值,或者说,自己对自己的否定性,劳动是劳动本身的非对象化的存在,因而是劳动本身的非对象的,也就是主体的生存(subjektiveExistenz)。劳动不是作为对象,而是作为活动存在;不是作为价值本身,而是作为价值的活的源泉(lebendige Quelle)存在。②
这是一种在可能性上存在的非对象化的纯主体劳动活动,但它却是真正创造价值的唯一鲜活的泉眼。
“(3)劳动作为同表现为资本的货币相对立的使用价值,不是这种或那种劳动,而是劳动本身,抽象劳动,同自己的特殊规定性绝不相干,但是可以有任何一种规定性。”③这是说,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必定是依存于社会交换的抽象劳动,离开这一进程的个人劳动即是无(饿死)。
并且,马克思进一步指认这种主体劳动即活劳动与对象化劳动是根本不同的。
对象化劳动(vergegenständlichten Arbeit),即在空间上存在的劳动,也可以作为过去的劳动(vorhandne Arbeit)而同在时间上存在的劳动相对立。如果劳动必须作为在时间上存在的劳动,作为活劳动而存在,它就只能作为活的主体(lebendiges Subjekt)而存在,在这个主体上,劳动是作为能力,作为可能性(Möglichkeit)而存在;
第九章 经济学语境中的历史现象学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52—253页。参见KarlMarx, Grundrissen, Marx-Engels-Gesamtausgabe (MEGA2), II/1, Text, Berlin: Dietz Verlag, 1976,S.216。
②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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