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1. 价值与生产价格
以下一层,表示兰塞没有把问题弄明白。他反对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时,再把这个异此就“不能说明”的现象提出了:榨取不等量劳动的诸资本,有相等的利润率。
“固定资本的使用,大大修正了价值依存于劳动量的原则。因为有许多商品,在其上,所使用的劳动量虽然相等,但要完成以供人消费所必须经历的时间是不等的。在这个时间内,资本是不提供收益的。所以,为要使一项投资不比他项投资一在其上,生产物只要有更短的时间,就可以完成而供人消费更少利益,商品最后来到市场时,其价值将会提高,使其提高额,和原来包含着的利润一样大。这一层最明白的指示了,怎样资本能独立在劳动之外决定价值。”(第43页)
那宁可说是指示了,怎样资本能独立于特殊生产物的价值之外决定平均价格,怎样使诸商品不依照价值来互相交换,但依照这样来交换,以至“一项投资不比他项投资更少利益”。兰塞在这里会把穆勒以来常常被人提起的“窖中的葡萄酒”再提起来,是没有什么可怪的,因为无思想的传统,在政治经济学上,比在任何其他科学上,都更为有力。因此,他结论说,“资本是独立于劳动之外的一个价值源泉”(第55页),实则他至多只能说:资本在一个特殊投资范围内实现的剩余价值,不是依存于该资本所使用的劳动量。
在这里,兰塞的错误的见解是很觉得可怪的,因为他一方面把握住了剩余价值的所谓自然基础,另一方面,还在一个场合,论证了,剩余价值的分配—剩余价值到一般利润率的均衡化不能增加剩余价值自身。
“利润的源泉,是物质世界的一个法则;依照这个法则,自然的财物,只要由人类的劳动和熟练得到支持和指导,便能用这样丰富的收益,来报酬国民的劳动,以至除了在自然形态上代置所消耗的固定资本,并维持延续劳动者种族所必要的数额,还会提供一个生产物的剩余额。……就令总生产物中除去上述两项绝对必要的数额只有仅少的剩余额,要在利润名称下,由这个总额,划出一种特别收入,使其属于别一个阶级,也是可能的。”(第205页)
第四篇 乔治·兰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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