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里嘉图和西斯蒙第的合流
舍尔彪利埃说:
“生产物在转化为资本以前就被占有了。这种转化不取消生产物的占有。”(第53页,54页)
这句话不仅适用于生产物,并且适用于劳动。原料之类及劳动手段是属于资本家的;它们是他的货币的转化形态。另一方面,在他用一个货币额购买劳动力——或劳动力的一日(例如12小时)使用权—这个货币额,比方说,等于6劳动小时的生产物时,这12小时的劳动也是属于他;这种劳动在实现以前已经被他占有。它转化为资本,是由于生产过程自身。这种转化是它被占有以后的行为。从物质方面说,只要“生产物”当做劳动条件,生产手段,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而在生产过程内发生机能,它就转化为资本了;但从形态方面说,它转化为资本,那就不仅它的价值要被保持,并且它还须当做吸收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手段,还须在事实上当做劳动的吸收器来发生机能。
另一方面,在过程之前已被占有的劳动力,会在过程内部,直接转化为资本,因为它转化为生产手段,转化为剩余价值了;因为它在生产物内的实现,除了保持不变资本,还代置可变资本,并加入剩余价值。
此外,舍尔彪利埃还是互相对立的西斯蒙第主义和里嘉图主义的一种特别混合物。
如下的话,是西斯蒙第主义的:
- “资本不同诸要素间有不可变的比例这样一个假设,在社会经济进步的随便哪一个阶段上,都是不能实现的。它们当中的比例,根本就是可变的,但那是由于两个重大的原因:分工和人力由自然力代替。”(第61页)“这两个原因的趋势,是减小生活资料储存和其他两个资本要素间的比例。”(第62页)“生产资本的增加,在事情的这种状态下,不必会引起生活资料储存—决定用来形成劳动价格的—的增加。这种增加,至少就暂时间说,能够和资本这个要素的绝对的减少相伴而起,从而,和劳动价格的下落相伴而起。”(第63页)
第五篇 舍尔彪利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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