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于这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即使最聪明的法国人对此也并不都能懂得。荷兰在同法国的对抗中拥有自己的商业网和信贷手段,能够随意改变政策。所以,尽管法国坚持努力,暴跳如雷,尽管它想了各种对策,却并不比瑞典更能抛开荷兰中间商。路易十四、柯尔贝尔及其继承人都不能砸碎枷锁。荷兰人先后在奈梅亨(1678年)和赖斯韦克(1697年)的谈判中让法国撤销了以往对其贸易所加的限制。博雷加德伯爵(1711年2月15日)写道:“我国在赖斯韦克的全权代表忘记了柯尔贝尔大人的重要准则,竟认为可以同意取消每吨收五十苏的税款。”398这是多么荒唐的错误,然而,这一错误竟在乌得勒支(1713年)重演。就在旷日持久的西班牙王位战争期间,由于法国政府大批发放通行证,由于许多船只用中立国旗号作伪装,由于法国人乐于通融,由于陆路走私贸易在我国边境沿线有所加强,荷兰从不缺少法国的产品,这对荷兰自然正中下怀。
赖斯韦克和约签订后不久,法国的一份长篇报告历数荷兰玩弄的用心昭然若揭的各种花招,以及法国所采取的无数对策;法国的对策想要同时遵守和躲开路易十四政府已订协议的各项条款,但始终抓不住狡猾的对手,“荷兰人的精明在一定的意义上是粗中有细,他们只是在事关切身利害的情况下才动心”。399这种“切身利害”,也就是要让法国市场充斥荷兰生产或分销的货物。只有动武才使他们有所收敛,但战争又不是想打就能打得起来。关闭王国的港口和边界,阻碍荷兰的捕鱼作业,扰乱阿姆斯特丹商人的“私人贸易”(与荷兰公司在美洲、非洲和东印度进行的“公共贸易”相对而言),起草这些美妙的计划自然不难,实现计划却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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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世界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