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英国经济地域都服从伦敦的王权。政治权力的集中,英国王室的强大,商业活动的向心化趋势:一切都有利于首都的繁荣兴旺。但这种繁荣兴旺本身保证了伦敦对整个英国地域的统治,使这一地域内建立起众多的行政联系和市场联系。N.格拉认为,伦敦在组织供应圈方面比巴黎领先一个世纪。294伦敦的优势更在于,它是一个极其活跃的港口(至少占英国对外贸易额的五分之四),又占据英国生活的顶峰:作为一台寄生的、制造奢侈浪费的,从而也是创造文化的庞大机器,伦敦比巴黎有过之而无不及。更重要的是,伦敦早就享有英国进出口的准垄断权,这使它能控制岛上的全部产品以及全部转销业务:首都对于英国各地区就像是铁路的中央编组站。一切都运抵首都,然后再从首都运走,或者运往国内市场,或者运往国外。
若想恰如其分地评判伦敦为开创英国民族市场所做的工作,最好还是阅读或者重读丹尼尔·笛福的《英国商人大全》。笛福观察精确,细致入微,虽然他没有用过“民族市场”这个词,但民族市场的实在,它的统一性,它的错综复杂的交换关系,它在广阔地域内实施的劳动分工:这一切无不跃然纸上,使人如有身临其境之感。
如果不计极其重要的、旨在运输纽卡斯尔的煤和重货的沿海航运业,英国在大举开凿运河前只剩几段不长的通航河道可供利用,交通以陆路为主,运输使用大车、驮马乃至无数负贩。295上述运输工具和人员都向伦敦集中,然后再从伦敦出发散向各地。无疑,“曼彻斯特人的财富姑置不论,他们当时是些到处流动的商贩,亲自〔不经过中间人送货上店铺,就像今天约克郡和考文垂郡的制造商一样”。296但是在笛福描写的那个时代(1720年左右),生产者与外省销售者的直接联系是件新事,它将在普通的产销联系中逐渐推广,并使之复杂化。笛福写道,在一般情况下,某一产品在远离伦敦的某郡一经制成,便运给伦敦的一名经纪人或货栈主,由他或者卖给伦敦的店铺以便零售,或者卖给出口商,或者卖给批发商以便在英格兰各地区零售。举例说,出售羊毛的羊群主人和出售呢绒的店铺主人分别是“介入这一过程的第一名和最后一名商人。从生产、运输到出售产品经手的人越多,对于国家的公共积累就越有好处,因为百姓安居乐业是国家的重大和主要利益所在”。297笛福好像还怕读者不完全明白市场经济具有提供劳动和就业机会的优越性,他回过头来再举一个例子:威尔特郡的沃明斯特生产的宽幅呢绒。制造商通过运输商把产品运到伦敦,交给勃莱克威尔厅的经纪人A先生;A先生负责推销,他把布料卖给呢绒批发商B先生,后者负责转售,把商品经由陆路运给比安普顿的店铺主C先生;后者把整匹呢料剪开,卖给某位乡绅。正是这些以伦敦为目的地,又从伦敦出发的运输过程构成英国市场的基本网络。所有商品,包括进口产品,就这样在英国的道路上流通,笛福认为英国道路的繁忙程度超过欧洲。在最小的城镇乃至在乡村里,“现在谁也不满足于当地的制成品,人人都想得到外来的产品”,298如英国其他省份的织物、印度的织物、茶叶、糖……无疑,英国市场从18世纪初开始,也就是说,很早就呈现为一个活跃的整体。也正是在18世纪的前二十五年英国进行巨额(相对而言)投资,把内河航道的总长度延伸到1160英里,并使全国绝大部分地区与水运网的距离不超过15英里。299陆路交通跟着有所发展,这也不足为奇。笛福在1720年谈到冬天道路以往不能通行,300其实不过是车辆无法行驶罢了,因为在17世纪驮畜一年四季都从事运输活动。更不必奇怪的是,负责贮存、出售和转销商品的市场正无视官方的各种规定迅速组织起来;中间商甚至看不到他们经销的商品,这正是商业活动几乎臻于完美的证据。18世纪中期,伦敦小麦市场由15名经纪人把持。只要有机会,他们毫不迟疑地把小麦存在阿姆斯特丹,那里的仓储费(随息率而变动)比英国便宜。另一个好处是小麦出境能得到英国政府的出口补贴,而万一英国缺粮,把小麦运回来毋须缴纳进口税。301这一切标志着18世纪英国国内市场的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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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世界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