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儿同样坚持认为上帝能够使得永恒的算术真理显出差异例如,我假设,可能使2+3=4,—但出于同样的理由,这也是难以理解的。(见关于《沉思录》的反驳与答辩五和六。)他将这种可能性奠基于他关于上帝的万能及其对万物的责任的观念之上,这一观念要比他关于数学不可设想性的判断更为可靠:
在此也没有必要去询问上帝如何能够从永恒中带来这样一个结果,即二四得八并不是真的,等等;因为我承认这对于我们而言是难以理解的。但作为问题的另一方面,我同时又确实认识到,这是十分正确的,没有任何一类实体不依赖于上帝;我也认识到上帝要对某些事情作出不容更改的预先规定,这是十分容易的,除此规定外,我们不能想象这些事物还会有其他存在方式的可能性。从而就我们而言,仅仅依据存在某些我们不理解的事情,而且就我们目前的认识而言,不存在理由去解释为什么我们应当对此有所理解,就去对我们所确实正确地理解的东西提出怀疑,这种做法是非理性的。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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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权威
① Objections and Replies VI, sec. 8. The Philosophical Writings of Descartes (Cambridge UniversityPress, 1984), vol.2, p.294 (vol.7, p. 436, in the Adam andTannery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