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巨人们统治地球时
国家与资本间的辩证法已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表征。迅速而粗略的历史划分将帮助我们至少突出了这种动态发展的最基本特点。在18和19世纪,随着资本主义在欧洲全面立足,国家控制着整个社会资本的事务,但需要有相对不显眼的介入权。这一时期在反思之下(带着一定的扭曲度)成为欧洲资本主义的黄金时代,以相对小规模的资本家之间的自由贸易为特征。在这一时期欧洲民族国家之外,在强大的殖民统治充分展开之前,欧洲资本带着更少的束缚运行着。相当大程度上,资本家的公司在殖民或前殖民地区运行和建立它们自己的权力垄断、自己的警察及法院之时,是至高无上的。例如,荷兰东印度公司以其自身的独立结构统治了所剥削的爪哇地区,一直到18世纪末。其至在该公司于1800年解体之后,资本的统治仍相对独立于国家的协调或控制之外。①对在英国的南亚和非洲殖民地经营的资本家来说形势非常相同。东印度公司的独立的权力一直持续到1858年的东印度法案置公司干女王统治下之时,而在南非,资本家冒险者和企业家的自由统治至少持续到那个世纪末。因此这一时期特点在于对国内外的政府介入相对少有需求。①在欧洲民族国家内部,个体资本家所受的统治(在其集体利益上)没有大规模的冲突,而在殖民地区它们则有效地保持了独立性。
政治学前沿系列·帝国
① M. C. Ricklefs, A History of Modern Indonesia ,2nd ed. (London;Macmillan,1993)。关于对荷兰统治、传统的爪哇政府和20世纪初的经济力量之间的复杂关系的美妙的描述,见Pramoedya Ananta Toer's great four-volume historical novel, The Buru Quartet (London:Penguin Books,1982-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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