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大企业行动不仅会受到无助的个人的牵制,而且会受到有组织的团体的干涉,这些团体多半拥有专业人员、自己的刊物、政治影响力和足够聘用专家、律师及其他助理的资金来源。
大企业的决策受到周遭机构严密的监督。失业、社区瓦解、强迫迁移等都是大企业造成的“社会污染”。大企业必须为其生产的“社会产品”担负更大的责任。
第三种压力来自信息方面。社会多元化的结果显示,社会各机构,包括大企业在内,必须互相交换更多的信息,才能维持平等的关系。第三次浪潮的生产方式使大企业更为渴求信息。公司多方吸收资料、处理资料并散播资料。如今信息已成为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因素,“信息经理”也随处可见,大企业对信息方面的影响不亚于对生态和社会环境方面的影响。
信息的重要性引起了企业资料控制权之争——争取开放更多资料给普通民众、要求公开财务数据(比如石油公司的生产和利润数字)、呼吁有诚信的借贷和广告。在新时代中,“信息影响”和环境及社会影响一样严肃,大企业不仅是商业生产者,更是信息生产者。
第四种压力来自政治和权力方面。政府的复杂组织反映出社会的迅速多样化,政府的分工也显示出社会的差异,因此大企业必须和日趋专业化的政府单位打交道。这些协调不佳、各行其政的单位不断面临重组的困扰。
同时,每一家公司都卷入了政治旋涡中,不论是地区性的、全国性的还是国际性的。每一项重要的公司决策也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政治影响。
第三次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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