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美国贸易代表、美国商务部、私人贸易协会和个体公司开始施加一种赞成公司自由投资和白由使用网络的强大压力。这种压力在关贸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和其后继者世界贸易组织(WTO)那里取得了多边的表达形式。通过由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监督的结构调整行动,数十个国家或者全部或者部分地私有化了本国的电信系统。为早已资本过剩的世界寻找新的资本出口,这股压力让网络领域淹没在了投资洪流之中。
各种各样的网络辅助设施的建设均伴有私有化进程,由于这个原因,私人拥有的系统常常被跨国集团公司用来推销文化商品。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美国当局和网络设备供应商往往给商业公司的系统建设提供便利和资助。国际电信联盟的立场也发生了转变,它给私人公司赋予了一些以前只有成员国才能享有的权利,还开始“建议各国解除旨在禁止广播商、有线运营商和电信公司之间交叉持股的结构性规定”。自1990年以来[50],共有150多个国家制定了新的电信法规,或者修改了原有的法规。“集中”之风席卷了全世界。
要对随后发生的复杂变化做出更全面分析,必须结合不同国家的不同语境做进一步研究。但是,我们已经可以瞥见一些基本形态。
在国际上,直到20世纪50年代,电视仍然主要是专届入使用的电视机达到1.76亿台之多。威尔逊·迪扎德(WDizard)写到:“仅仅10年的时间,它就从主要集中在北太平洋地区的区区几百台发送机发展到遍布五大洲的4000个台站。相比之下,30年后(1995年),使用中的电视机达到11.6亿台;
第六章 文化产业:集中化与跨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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