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取的时刻与被抓取之物的时刻相互重合,正是这两个时刻的重合使“现实性”和“过去”的相互结合成为可能,而这一结合又促成了照片静止状态的“回溯”,从而使观众的现在时与“spectrum”②的显现相互契合。③
(2)有声电影出现之后,电影把声音记录也纳入旗下。录音与照片一样,都是来自于人工的相似性记忆技术。因此,对照片的合理分析在某种程度上同样也适用于录音。听一张记录某场音乐会的碟片,我就会在听的过程中认识到这场音乐会“曾经存在”、已经发生。然而,关于照片的合理分析只在一定程度上适用于录音,因为录音是一个流动的客体,是一个时间流,这使分析的对象发生了改变:音乐客体是一种“流”,不可能抓取它的某个瞬间。音乐客体中不存在类似于曝光的时刻,它属于埃德蒙德·胡塞尔所命名的“时间客体”这一现象学的范畴。
电影之所以能够有声,是因为电影不仅是图像记录技术,可以重现运动,同时电影本身也是一种“时间客体”,适用于时间客体的现象学分析同样可用于分析电影。电影和音乐旋律一样,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一种“流”:它在流动中构成了自身的整体。作为“流”,这一时间客体与以之为对象的意识流(即观众的意识)相互重合。
第一章 电影的时间
① 罗兰·巴特,《明室》,瑟伊出版社、伽利玛出版社、《电影手册》联合出版,1979年,第122页。
②罗兰·巴特认为摄影中有三个介入者:Operator(操作者,即摄影师)、Spectator(观看者,即观看照片的人)、Spectrum(“幽灵”,被拍摄的对象)。罗兰·巴特之所以用Spectrum来指代“被拍摄的对象”,是因为他认为这个拉丁语词语的词根既保留了“节目”(spectacle)的含义,又体现了所有照片中都蕴含着的一种现象:死者回归。关于这一问题的详细阐述,参见《明室》第一部分第4节。——译注
③ 参见《迷失方向》,出处同前,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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