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中的行为后果的预见,这种行为后果可能是有意的,也可能是无意的、潜在起作用的。行为的形式表述必须明确地包括所有的有意结果,否则的话,有些结果就无法出现。只有当行为者很有运气,或者非常全面地对潜在起作用的外部情况作出明确预见时,行为的大量无意后果才会完全不起作用。框架问题能否得到解决,原则上取决于是否能以可信的方式对各种各样的行为后果作出足够彻底的明确表述。这个问题如何可能在实践中得到解决(如果能解决的话),取决于相关的世界知识怎样才能被确认、表述和使用。
在“认知之轮:人工智能框架问题”(第7章)中,D·丹尼特简述了某些用于框架问题的AI方法,他指出,框架问题除了与AI的可行性有联系之外,还具有独立的认识论方面的重要性。哲学家们不承认它是一个问题,因为他们从未认真地提出这样的问题:他们偏爱的认识论原素怎样才能用于构建知识,以及根据知识进行推理。总之,很可能因AI研究的深入探讨而引申出新的哲学问题,以及对老问题的新见解。因为AI研究者在编写程序时无法忽略(尽管他们有时会回避)“怎样”的问题。即使他们像某些哲学家那样,不是以编写程序为目的,而是要为已知的任务域提供(1型)内容分析,他们对未来任何一个程序运转所不可缺少的明确性的重视,也会使他们的抽象分析从中获益。
很多有关框架问题的研究都属于后一种类型,带有抽象的特点,与哲学中的逻辑和认识论十分相近,但是它同心理学的亲缘关系却存在两方面的疑问:第一,它不必刻意模仿心理的真实状况,它的目标不过是为机器人提供一个可使用的、可靠的常识性知识表述方式,与人的头脑里进行的是何种过程无关;第二,常识性知识的内容是否能够公理化,甚至形式化,关于这个问题,在AI内部也存在着某种分歧。
在常识的形式化特性问题上,P·海斯与图灵有着相同的信念,他(与J·麦卡锡一起)首先确认了框架问题。在“朴素物理学宣言”(第8章)中,他(像AI批评家们所评论的那样)认为,对物质世界所作的日常思维,并不需要采用理论物理学——至少在解决相关的信息加工任务时,理论物理学是不适用的。相反,这种思维采用的是“朴素物理学”—我们关于环境的那些未经教授而得的、基本上是无意识的知识。在感觉运动技能(如倒水)和(对动词“倒水”的)语言理解中,就包含着这种知识。朴素物理学的形式化需要对涉及物质、原因、空间和时间的许多概念的分析,海斯〔在这里及后继文章中(Hayes1985)〕提出的概念还有:重量、支撑、速度、高度、内部、外部、相邻、边界、路径、进入、障碍、流体和原因。同样,海斯认为我们在实践上和语言上对社会生活的理解依赖于“朴素物理学”,它不是由从经验上归纳人们如何行动构成的,而是由决定着日常心理能力的基础概念和推理模式构成的。AI如果想要解释智能,或是得到阅读十四行诗的计算机程序,必须首先完成朴素物理学分析和朴素心理学分析。
人工智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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