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想化”辩护:把问题的演绎公式看作理想化。例如,演绎计划问题可以看作“真实”计划问题的理想形式,并可能在作为现实世界理论的理想化形式的一个世界理论中继续进行下去。
2.“词汇”辩护:强调我们可以选用我们想用的任何谓词。我们无法由演绎推出某一特定计划是有效的,这或许是事实,但是,如果我们将问题转变为推断“应当做(执行者,计划)”的问题,就比较容易取得进展。
3.“科学女王”辩护:找出演绎和非演绎推理之间丰富的结合点。例如,对最佳解释所作的推理,可以看作找出前提,以前提为据,经演绎得出一个明确结论。这样,演绎就变成一个大推理理论的中心,为许多有价值的演绎变异形式所簇拥着。
4.“元理论”辩护:断言存在着演绎的“元理论”。这些理论涉及怎样发现和校订那些原始的、有缺陷的“客体层次”理论的结论。
5.“演绎技术”辩护:以存在着逻辑编程为根据,论证许多现实的推理问题可看作在本质上是演绎的。
6.“非单调”辩护:论证通过扩展经典逻辑,接纳原先不可行的结论,就能获得远比以前大得多的推理集合。
我将逐条对每一辩护作出反驳,从理想化辩护开始。
理想化并非总是不好的,它们常常是很重要的。例如,证明某个计划将在下棋比赛中获胜,很可能就是一个有用的理想化,尽管这个证明忽略了可能有人会突然给制订计划者100万美元,让他故意输掉比赛。人们完全有理由把那种可能性根本排除在公理之外。然而我所反对的心态是,假定在所有棋局中,目标都是要找到能证明获胜的策略,或偏爱那些使这一证明成为可能的棋局,而忽略更多的常规棋局。事实上,现实的下棋程序(以及人类棋手)并不去做那种间接类似于证明计划将行之有效的事情。当然,对于任何已知的算法,比如说对策树搜索,从某个角度,也可以认为它是在演绎某种东西(例如树的极小极大值),但是这种观点与我们无涉。
9 纯粹理性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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