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用有限认识去证明上帝的存在总会陷于本末倒置:目的在寻求上帝存在的客观根据,而这客观根据又被表述为是以另一物为条件的一种东西。这种证明是以知性的抽象同一为准则,陷于由有限过渡到无限的困难。其后果或者是不能将上帝从存在世界无法逃避的有限性中解放出来,从而将上帝认作这有限世界的直接的实体—这就会流入泛神论;或者是认上帝为永远与主体对立的客体,这样一来,上帝也是有限的——这就陷于二元论。
(c)上帝的特性,本应是多样的,而且也应是确定的,然而照这种看法也就难免沉陷于纯粹实在或不确定的本质的抽象概念中。但如果把有限世界认作真实的存在,把上帝看成与它对立,就又会引起认为上帝与世界有种种不同的关系的看法。这些不同的关系就被认作上帝的特性,一方面它们必须是对于一切有限情况的关系,其本身即是有限的性格。(例如说:上帝具有公正、仁慈、威力、智慧等特性。)另一方面,它们同时又必须是无限的。按照这个观点,对于这种矛盾,只能通过各种特性之量的增加的办法得到一个模糊溶解,而将上帝的各种特性引到不确定的惝恍迷离的至高无上的感觉(Sensum eminentiosem)之中。
附释:旧形而上学中的理性神学部分,其目的在于确定理性的本身究竟能够认识上帝到什么限度。无疑地,通过理性去认识上帝是哲学的最高课题。宗教最初所包含的都是些关于上帝的表象。这些表象汇集为信条,自幼便传授给我们当作宗教的教义。只要个人相信这些教义,觉得它们是真理,他便算具有作一个基督徒应有的条件。但神学是研究这种宗教信仰的科学。但如果神学只是一些宗教教义的外在的列举与汇集,则这种神学尚不得称为科学。即以现时极盛行的单纯对于宗教对象的历史的研究而论(例如关于这个或那个神父所说的话的报告),也还不能使神学具有科学性。要想使神学成为科学,首先必需进而对于宗教达到思维的把握,这就是哲学的任务了。所以真正的神学本质上同时必是宗教哲学,即在中世纪,那时的神学也是宗教哲学。
小逻辑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