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假如我们试把直接知识的原则与我们上面所据以出发的、素朴的形而上学比较考察一下,就可以看出耶柯比的直接知识论是退回到这种形而上学在近代的开端,即退回到笛卡儿的哲学。耶柯比与笛卡儿两人皆主张下列三点:
(1)思维与思维者的存在的简单的不可分性,“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s sum),与我的存在、我的实在、我的生存直接地启示在我的意识里,是完全相同的。同时笛卡儿曾明白宣称,他所理解的思想是指一般的意识。(见《哲学原理》第一章第九节)此种思维与思维者的存在的不可分,是绝对第一的(而非间接的,经过证明的)原理和最确定的知识。
(2)上帝的存在和上帝的观念不可分。上帝的存在即包含在上帝本身的观念中,换言之,上帝的观念决不能没有存在的规定,因此上帝的存在是必然的和永恒的。\*
小逻辑
\* 笛卡儿的《哲学原理》第一章第十五节,“读者将会更相信有一个无上圆满的存在,假如他能注意到,他不能在任何别的事物里面去发现一个包含有必然存在的观念,有如上帝的观念一样。他将可知道,上帝的理念表示一真实而不变的本质,此本质必定存在,因为它包含有必然存在。”紧接这段话,下面还有几句话,好似含有证明和中介性之意,但不致影响根本原则的大旨。
在斯宾诺莎书中,我们遇着同样的话头,他说:“上帝的本质,换言之,上帝的抽象观念,即包含存在。”斯宾诺莎的第一个界说,即关于自因(CausaSui)的界说,即谓“自因之物,其本性包含存在,其性质除认作存在外,不能设想”。概念和存在的不可分,也是斯宾诺莎系统中的根本思想和前提。但与存在不可分的概念,究竟是什么东西的概念呢?当然不是有限事物的概念,因为有限事物只有一偶然的和被创造的存在。斯宾诺莎的第十一命题,说上帝必然存在,并继之以证明,同样他的第二十命题,说上帝的存在和他的本性是同一之物,其实这种证明都是多余的形式主义。因为说上帝是实体,而且是唯一的实体;但实体是自因,故上帝的存在是必然的,这无异于说上帝是概念与存在不可分的存在。原注
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