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里所提到的几点的详细发挥,只好归诸宗教哲学,不过现在尚须顺便提请注意的,就是一个人对于他的一切遭遇,如果能本古谚所谓“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命运的主宰者”的精神去承当,确属异常重要。这意思就是说,凡人莫不自作自受。与此相反的看法,就是把自己所遭遇的一切,去抱怨别人,归咎环境的不利,或向别的方面推卸责任。这也就是不自由的观点,同时就是不满足的源泉。反之,假如一个人承认他所遭遇的横逆,只是由他自身演变出来的结果,只由他自己担负他自己的罪责,那么他便挺身作一自由的人,他并会相信,他所遭遇的一切并没有冤枉。一个在生活中得不到平安,并且不满意于他的命运的人,遭遇着许多乖舛不幸的事,其唯一原因即由于他心怀错误的观念,总以为别人害了他,或对不起他。诚然,我们日常所遭遇的有许多事情,无疑地是偶然的。但偶然的遭遇也基于人的自然性。只要一个人能意识到他的自由性,则他所遭遇的不幸将不会扰乱他灵魂的谐和与心情的平安。所以必然性的观点就是决定人的满足和不满足,亦即决定人的命运的观点。
第二篇 本 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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