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释二:客观性包含有机械性、化学性和目的性三个形式。机械性的客体就是直接的无差别的(indifferente)客体。诚然,机械的物体包含有差别,不过这些机械物体的差别彼此是漠不相干的(gleichgültig),而它们的联系也只是外在的。反之,到了化学性的阶段,客体本质上表现出差别,即客体之所以如此,只是由于他们彼此的关系,而这种差别构成它们的质。客观性的第三形式,目的的关系,这是机械性和化学性的统一。目的,也如机械的客体那样,是一个自成起结的全体1」。但又被从化学性中展开出来的质的差别的原则所丰富了,这样,目的便使它自身与和它对立的客体相联系了。所以目的的实现就形成了到理念的过渡。
(a)机械性(Der Mechanismus)
§195
客体(1)在它的直接性里只是潜在的概念,客体最初总是把概念看成是外在于它的主观的东西,客体的一切规定性也是外在地被设定起来的东西。因此作为许多差别事物的统一,客体是一个凑合起来的东西,是一个聚集体。它对于别的事物的作用仍然只是外在的关系。这就是形式的机械性。这些客体虽然保持在这种外在关系和无独立性里,但仍然同样是独立的、彼此外在地互相抵抗着。
第三篇概念论
[1] 自成起结的全体(in sich beschlossene Totalität)直译应作自身完成(in sichvollen-dene)或自身决定的全体是指起点即是终点,首尾相应的圆圈式的整个过程而言。本书旧版译成“自包的全体”,英译本作 self-contained totality,都未能明确表达黑格尔认全体或整个体系是圆圈之圆圈的意思。如把它译成“自身封闭的全体”或“自身封闭的圆圈”,容易引起误解,以为黑格尔所谓全体、圆圈、体系是没有辩证发展过程的静止东西。参看《列宁全集》第38卷,第2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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