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这种必然性,这条达到科学的道路本身已经就是科学了,而且就其内容来说,乃是关于意识的经验的科学。
意识对其自身的经验,按其概念来说,是能够完全包括整个意识系统,即整个的精神真理的王国于其自身的;因而真理的各个环节在这个独特的规定性之下并不是被陈述为抽象的、纯粹的环节,而是被陈述为意识的环节,或者换句话说,意识本身就是出现于它自己与这些环节的关系中的;因为这个缘故,全体的各个环节就是意识的各个形态。意识在趋向于它的真实存在的过程中,将要达到一个地点,在这个地点上,它将摆脱它从外表上看起来的那个样子,从外表上看,它仿佛总跟外来的东西,即总跟为它〔意识〕而存在的和作为一个他物而存在的东西纠缠在一起;在这个地点上,现象即是本质;因而恰恰在这个地点上,对意识的陈述就等于是真正的精神科学;而最后,当意识把握了它自己的这个本质时,它自身就将标示着绝对知识的本性。
精神现象学(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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