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第一,那被迫返回自身的力必然要表现其自身;第二,在表现时力同样是存在于自身内的力,正如当存在于自身内时力也是表现一样。
当我们这样把两个环节保持在它们直接的统一性时,真正讲来这乃是知性的作用:力的概念是属于知性的,而知性亦即把不同的环节作为不同的环节而统摄起来的概念;因为这些不同的环节就它们本身来说,是没有区别开的,所以它们的差别只存在于思想内。换句话说,上面所建立起来的,只是力的概念,不是力的现实性。但是事实上力就是那个无条件的共相,这个共相当它为他物而存在时,也正是为自己而存在;或者说,这个共相具有差别性于自身之内,因为它不是别的,只是那为他物而存在的东西。因此真正的力必须完全从思想中解放出来,并被建立为诸多差别的实体,这就是说,首先必须把实体设定为本质上自在自为地持存着的整个力,其次必须把力的诸多差别设定为实质性的或者为自身持存着的诸环节。力本身或者被迫返回到自身的力因而自为地就是一个排他的单一,对它说来那诸多质料的展开只是另一个持存的东西;这样就有两个不同的独立面被建立起来。但是力又是全体,换言之,它老是按照它的概念持存着;这就是说,它的差别老是纯粹的形式,表面的消失着的环节。那被迫返回自身的真正力的诸差别和那诸独立质料的展开同时将不会存在,如果它们不能持存的话,或者说,力将不会存在,如果它不是以对立的方式存在着;但是说力以对立的方式存在也不外说两个环节本身同时独立存在着。所以我们所考察的就是这种两个环节之经常独立存在化和自身扬弃其独立存在的过程。
大体讲来很显然,这种运动也即是知觉的过程,这里能知觉者和被知觉者两个方面就其同属于认识真理的过程而言,是同一而不可分的,而在这一过程中,每一方面都同样返回到自身,换言之,又各是自为的。在这里,这两方面就是力的两个环节;这两个环节既在这统一性中,也同样即是这统一性,这统一性对那自为存在着的两极端显得是中项,它总是分裂其自身成这两极端,由于这种分裂过程,这两极端才存在。因此这个以前被表明为矛盾着的概念之自身毁灭的运动在这里就具有对象性的[1]形式,并且就是力的运动,而且由于力的运动的结果,那无条件的共相作为事物之非对象性的[2]或内在的东西就出现了。
第三章 力和知性;现象和超感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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